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用合理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、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利害关系的条款,并在提供格式条款时予以说明。对方的要求。但经法院调查,该健身房并未尽到解释义务。
法院要求被告提供涉案合同对应营销费用的支付证明,以澄清其损失,但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损失。因此,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,酌情按照未履行课程金额的5%计算损失。据此,法院依法判决终止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健身房签订的五份未履行的《个人训练计划协议》;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李红课程费用194085元。
最终,法院判定李女士承担5%的违约责任。
花呗、借贷、信用卡、
35000买健身课
据悉,25岁的小海是一名Java工程师。他平时工作久坐,经常加班到深夜。这几年,小海比学生时胖了好几倍。去年7月,小海加班回家途中路过一家健身房,被正在宣传的健身活动吸引。
经过健身教练的一番劝说,小海当即决定办卡,购买私人课程。按照教练制定的训练计划,小海花2600元购买了六个月的卡,另外又花了3.2万元购买了30个常规私人训练班和48个康复私人训练班。
几门课程的总价是35000。小海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,所以他通过借款、花呗分期、信用卡等方式分多次付钱。
第二天中午,小海越想越觉得睡了一觉就后悔了。他退缩了,晚上8点左右回复教练:“我有点想退钱了,我不想再这么做了。”
小海还说自己是借钱买课的。 “我整天都在担心这件事,我担心我的信用违规会被侵犯,也担心家里出了什么事,我急需用钱,我是应该把钱还还是来上课呢?”
健身教练建议小海:“每个月还2000多块钱就可以了,你就可以安心锻炼了,我们已经给你制定了计划。”
但随后小海明确表示:“我父母明确反对我付钱,我怎么退钱呢?”
小海没有出现在健身房,而是继续在微信上与教练沟通退款事宜。小海表示愿意对健身房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,并希望将私人培训班花的钱全部退还给自己。但健身教练始终没有回答小海能否退款。他只是一遍又一遍地叫他去锻炼身体。
随后,他将健身房诉至西湖法院,请求判令终止与健身房签订的会员健身协议和私教课程协议,并退还全部合同款3.5万。如给被告造成损失,其愿意赔偿相关损失。
近日,西湖法院法官为双方当事人组织了庭前调解。
法官向健身房指出,其提供的合同中包含不少加重消费者责任、排除消费者主体权利的格式条款,且相关格式条款未使用文字、符号、字体等特殊标志,足以构成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。以吸引对方的注意力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该等条款无效。
同时,法官还向小海指出,虽然他买课后并没有去健身房锻炼,但双方签订合同后,健身房也为履行合同做了一定的准备,并产生了一定的费用。一些费用,并且他还应该承担部分终止合同的费用。违约责任。
最终,健身房同意协商退款,并愿意退还合同款的95%,共计33250元。小海还表示愿意承担5%的责任。双方就此事达成调解。
警惕“预贷”变“套路贷”
据央视新闻报道,消费者应警惕“预付”成为“套路贷”模式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:
对于消费者本人来说,他透支了自己的收入。对于商户来说,他们无法控制预付网贷的来源。对于网贷机构来说,他们没有办法监督商户提供的服务是否合适、是否会退款。
据了解,目前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并非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。法律学者建议出台网贷提前还款管理规定,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。
在缺乏监管和准入门槛的情况下,网贷很可能带来提前还款风险。在“网购浪潮”愈演愈烈的同时,记者也注意到,一些经营者利用团购、团购等方式吸引用户,从而进行非法预收费。
来源 |看看新闻、每日经济新闻、晨报、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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